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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委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题宣讲

发布时间:2021-09-18     浏览: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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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安委办统一部署,8月31日至9月10日,省应急管理厅、江苏煤监局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全省各地开展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专题宣讲。

9月8日上午,省安委办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宋乐伟赴南通市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题宣讲。

宋乐伟从《安全生产法》修改的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和贯彻落实措施等方面,结合案例深入宣讲。宋乐伟指出,修改安全生产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迫切要求,是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的有力保障。

宋乐伟指出,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原则要求,增加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突出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首次从法律上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同时,进一步强化和明确了企业的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行刑衔接、公益诉讼制度、事故调查后的评估制度等一系列有力措施和制度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宋乐伟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企业要着力在学法、守法、执法、司法等方面下功夫,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宋乐伟还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要紧盯重点行业领域深化专项整治,对危化品、渔业船舶、建筑施工、海上风电、农村等领域盯死看牢,从源头治理、风险防范、监管执法、社会共治等方面打出组合拳,开展集中攻坚治理,切实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要突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在基层执法力量、专业能力建设上持续加大力度,探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途径方法,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强化执法保障,打造安全生产执法专业特色。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连日来,江苏煤监局副局长徐林、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沈仲一、赵启凤赴徐州市、苏州市、宿迁市等地开展宣讲。

来源:江苏应急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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