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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表彰先进纪检监察组织和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3-12     浏览:432

2020年,首钢集团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集团“两会”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涌现出一批忠于职守、作风过硬、无私奉献、敢于担当的先进纪检监察组织和优秀纪检监察干部。

为表彰先进,学习先进,弘扬清风正气,经集团党委研究,决定对股份公司纪委等9个先进纪检监察组织,柴伟伟等17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创造新的业绩。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岗位,努力工作,为实现首钢“十四五”良好开局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中共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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