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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焕发新活力

发布时间:2020-11-27     浏览:172

  编 者 按

  五年开拓创新,五年春华秋实。回眸展望即将走过的“十三五”,有坎坷,也有荆棘,但更多的是迎难而上的斗志和智慧。在这五年里,林区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生态主业、改革主线、发展主旨、党建主责,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全力推进现代林业、美丽林区建设,职工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展现林区“十三五”时期取得的辉煌业绩,鼓舞士气,凝聚人心,引领林区职工群众在生态保护建设、改革发展、改善民生、党的建设道路上更加奋发有为,本报即日起推出“十三五”成就巡礼系列报道,全面展示“十三五”期间林区发展的新成就、百姓生活的新变化,总结成绩,积累经验,记录时代成果,展望美好明天。

  ■本报记者 刘磊

  8月1日,内蒙古森工集团挂牌恢复运营。9月,国家验收组对内蒙古国有林区改革情况开展实地验收,验收评分为98.8分,总体评价为“优”,位列全国三省区第一名,通过国家改革验收。
  “十三五”时期,林区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组织领导,采取得力措施,加大改革发展力度,造管并举,让老林区焕发了新活力。
  为高质量发展奠基铺路
  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改革。面对期望与重托、困难和挑战,森工集团务实进取、奋力拼搏、攻坚克难,全面完成了各项改革发展任务,开创了转型发展的新局面。
  2015年以来,森工集团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精神,始终把推进国有林区改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成立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国有林区改革,基本实现了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和民生,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改革目标。
  在改革实践中,森工集团始终以中央6号文件为遵循,紧紧围绕实现政企、政事、事企、管办分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统筹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强化责任担当,注重抓协同,即抓改革方向协同,也抓改革落实协同,更抓改革效果协同,紧锣密鼓、蹄疾步稳,狠抓推进落实。从配合自治区林改组落实改革总体方案到社会职能剥离和企业划转,从全面停伐到内部购买服务改革,从改革总体推进到具体遗留难点问题解决,从成立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到恢复森工集团运营,相继形成了国有林区改革20多个文件、会议纪要、备忘录、移交协议。
  值得一提的是,在改革验收中,国家验收组认为内蒙古国有林区改革呈现出组织领导有力、保障措施到位、改革成效显著“三大亮点”。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成立以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展示了“中央怎么要求、地方怎么落实”的改革决心。自治区政府为了支持森工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和机构稳定运行,2016年-2020年,自治区财政对林区“三供一业”运营亏损给予3.3亿元补贴;投入属地政府接收森工集团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7亿元。
  勇于担当、主动作为,5年来,林区上下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总抓手,遵循自然规律,遵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方向,遵循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提升治理效能,为加快推动林区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让改革成果普惠共享
  “十三五”时期,森工集团坚决落实国有林区改革各项部署要求,改革步伐蹄疾步稳,成效显著。
  5年间,林区全面停伐,年停伐木材110万立方米,累计停伐木材产量583万立方米,减少森林资源消耗约1065万立方米。林区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明显增多,生态功能明显提升。
  5年间,林区社会职能移交全面完成,在先期完成林区中小学、医疗卫生、广播电视、森林公安等职能、人员、资产剥离移交后,2016年起又对林区计生、住房公积金、“三供一业”进行剥离,共移交“三供一业”及市政环卫等公共服务职能机构22个,剥离移交人员4411人、账面资产6.76亿元。
  5年间,林区森林资源管理责任更加明确,突出森林资源经营保护主业,重塑绿色转型发展新动能,为确保森林资源经营保护成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5年间,林区森林资源管护成效不断提升,强化管护站点建设,全部落实了森林管护责任,在林区全面推开内部购买服务改革,充分利用智能监控网络等先进技术,在森林管护、森林防灾减灾智能化方面迈上了新台阶。
  5年间,林区森林资源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党委、政府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等指标纳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出台了30多项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制度办法,开展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系列专项行动,重点区域涉林违法案件量呈断崖式下降。
  5年间,林区社会发展逐步融入地方,林地协同推进林区职能转变,各林业局有限公司中心城镇给排水、文体设施、电网改造、垃圾污水处理等均已纳入属地规划,在棚户区改造、安全饮水、电力通信、文化医疗、人居环境等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上实现了与属地一体化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管理能力得到显著改善。
  5年间,林区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对与木材生产相关的16510名职工,进行了分类转岗安置,解决了5.6万名混岗集体工养老保险统筹问题; 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由6%提高到12%,启动了企业年金;在职职工全员参加“五险”,养老保险纳入自治区统筹。完成棚户区改造17.1万户,5.22万户深远山林场居民搬迁至中心城镇,40万林区职工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根本改善。林区职工年均工资超过6万元,较改革前提高了67%,职工获得感显著增强。
  当前,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国有林区改革部署要求,林区正着手组织架构优化调整等工作。从夯基垒台、全面推进,到如今转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林区改革已进入一个新发展阶段。巩固深化前期改革成果,推动各项改革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深化,必将为林区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加强劲的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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