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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再加码

发布时间:2020-10-16     浏览:249

  本报讯(特约记者 刘珍10月2日,集团公司印发《国家能源集团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等,计划用3年时间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防范遏制事故发生,推动煤炭企业安全、高效、绿色、智能、高质量发展。 
  专项整治从2020年4月开始到2022年12月结束,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四个阶段进行,逐步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有效的风险隐患防控体系和专业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2年,力争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占比60%以上,一、二级煤矿占比90%以上;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遏制零星事故,亿吨死亡率控制在0.4以下,千人职业病发病率控制在0.5以下;建成10个智能示范煤矿,智能综采面占比50%,智能掘进面占比15%,露天煤矿无人驾驶卡车占比15%。 
  《方案》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表述,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持续推进煤矿依法合规生产和建设,加大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推动煤矿安全基础建设,推进煤矿安全科技创新和“四化”建设,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着力提高监管监察效能等方面提出了85项具体工作任务,并明确了专项整治完成时间。 
  集团公司成立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重大事项,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集团要求各子分公司及煤矿成立以安全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党委会研究机制,及时研究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突出问题,确保完成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投入足额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到位;充分利用各媒体平台做好舆论宣传。集团公司将定期对各子分公司专项整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子分公司负责人业绩考核指标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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